◎ 請您務必確認所購買的商品為Ann Rena Reyes官網所售出之商品,才享有鑑賞期間退、換貨權利。
◎ Ann Rena Reyes提供您商品到貨的七日鑑賞期權益(包含例假日)。由消費者完成簽收取件的隔日開始起算至第七天止 (ex:超商取貨為取件隔日算
第一天、宅配為簽收隔日算第一天,不論是否為買家本人簽收(管理員/家人等) 。七天鑑賞期非試用期,僅提供於商品試穿,非使用穿著。
於鑑賞期內訂單全數退貨將連同原訂單運費一起退還;若原訂單保留商品金額未達免運門檻,將會另外酌收原單出貨的運費,並於退款金額中扣除(中華郵政宅配為65元/7-11、全家為65元)。
離島地區無提供宅配收件服務,請來電或來信告知(並提供退款帳戶)並須自行寄回,退貨期限為隔日起算三日內以郵戳日期為憑(含例假日),我們於收到退貨包裹後的週五統一補貼退貨運費 (運費補貼實支實付,上限65元)
若您退貨後訂單保留金額未達當次消費[滿額禮]之標準,請將滿額禮與須退貨的商品一併寄回(贈品須保持全新未拆封)。
退回商品需包裝完好無損和附件齊全,不影響二次銷售之全新商品(吊牌、商標完整未剪,無汙漬、無下水、無修改);商品包裝也需保持完整無損一同退回。如有不符上述退貨條件,將不受理您的退貨申請,請留意避免影響您退貨之權益。
申請退換貨後,我們將於收到商品並確認無誤後,於7-14個工作天內退還該筆訂單金額。信用卡付款者待我方收到欲退商品時算起,會直接將款項刷退至您當初使用付款的信用卡帳戶中,並根據您的信用卡公司額外的2-10天工作日存入您的帳戶中。
無法受理退換貨等因素:
- 試穿時,衣物沾有粉妝…等人為瑕疵。
- 非正常試穿,經長時間穿著,已有使用過之摺痕髒污或味道。(如香水、煙味...等)
- 商品已加工,非Ann Rena Reyes商品原樣(如繡花、裁剪、打印…等)
- 活動贈品、加價購商品未退回。
- 七天鑑賞期內已申請過乙次者。
- 已過鑑賞期的訂單連同尚在鑑賞期內的訂單退貨一同寄回或自行掛號寄回。
若確認商品無法受理退換貨,客服將會聯繫告知需取消退換貨並以宅配貨到付款方式寄還給您(需負擔運費80元);若無法聯繫上,將於三日內寄回至訂單或會員地址,並且系統將會依照實際可為您受理退貨商品和訂單參與活動規則,確認計算後退回購物金或是線上刷退,還請留意。
非瑕疵因素:線頭、些許脫線、極小的汙點、尺寸1~2cm的誤差、照片色差、新品氣味差;另印刷商品多少會有印染不均現象及膠印點點脫落/印染小色斑(0.5平方公分以下)等...這些在國際驗貨標準都是屬於可接受的範圍,不屬於瑕疵。
若遇瑕疵/錯誤商品,請於簽收包裹隔日起七天內,提供瑕疵細部照片2-3張至客服信箱(info@arr-style.com),並於信件內留下(1)會員帳號(2)訂單資訊(3)手機號碼,待收到信件確定為非人為損壞或人為髒汙等瑕疵商品後,將於七日內盡速協助辦理換貨或退貨退款。若超過鑑賞期,恕無法受理瑕疵退貨,還請收到商品時先做檢查,確認沒有問題再剪吊牌並下水洗滌。
*瑕疵處理方式:我們將派宅配取回,故客服會與您核對正確的收件地址,並請您將瑕疵商品及原包裝完整包好,讓宅配人員收回;待收到退貨
商品後,將於七日內處理退款。若包裝損壞將酌收80元整修費,將於退款時扣除。
換貨,可更換同價位或高價位補差額商品,但不得更換低於原購買價格的商品。若須補差額,我們將於寄送換貨商品時向您收取差額。
退換貨申請流程: